香港衛生署發布新聞,呼籲民眾不要購買或服用一種在大陸地區販售名為「甲茸壯骨通痹胶囊」的中成藥,因該藥品可能含有未標示之『潑尼松』、『雙氯芬酸』、『雙嘧美辛』、『萘普生』、『布洛芬』、『苯丁唑酮』、『呲羅昔康』、『甲氧氯普胺』、『雙氫克尿塞』、『西咪替丁』、『茶鹼』、『甲氧芐啶』及『樸爾敏』。『潑尼松』屬類固醇,長期使用可引致圓臉、高血壓、高血糖、肌肉萎縮、胃潰瘍及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等副作用。『雙氯芬酸』、『雙嘧美辛』、『萘普生』、『布洛芬』、『苯丁唑酮』及『呲羅昔康』屬非類固醇消炎藥,用以消炎止痛,可引致腸胃不適、噁心及胃潰瘍等副作用。『甲氧氯普胺』可用以舒緩噁心及嘔吐,但會影響肌肉活動功能。『雙氫克尿塞』是用做利尿劑及用以治療高血壓,可能引致低血壓及電解質不平衡。『西咪替丁』常用於抑制胃酸分泌。『茶鹼』用以治療哮喘,可引致不規則心跳、腸胃不適及噁心。『甲氧芐啶』屬抗生素。『樸爾敏』用以緩解敏感症狀,常見副作用為昏睡。

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接獲相關訊息立即查證,國內並未核准進口該藥品,並通知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、中華民國中藥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、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、中華民國藥劑生公會全國聯合會轉知所屬會員,勿販售未經衛生署核准之藥品。若未經核准進口該藥品核屬藥事法第22條1項2款之禁藥,依同法第82條規定「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,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…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」,另同法第83條規定「明知為偽藥或禁藥,而販賣、供應、調劑、運送、寄藏、牙保、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,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…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。」

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在此呼籲民眾:有病應找合格醫師,服用合法製藥廠所製造之中藥;不購買非醫療場所及來源不明之藥品;海外旅遊亦不購買非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之藥品;遇有非法來源之藥品,也請檢具相關販售來源資料,向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檢舉,全民共同打擊非法,維護己身及親友之健康。

新聞來源:中醫藥委員會  

日期:101.10.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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